第11章 金發夾的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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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妮又寫了家裏的近況。
“你父親的腿已經漸漸好轉,但醫生告訴我們,要想痊愈,他還需要休息兩個月。
愛德華和艾米麗已經學會了如何翻身,我也養好了身體,可以做一些簡單的家務了。
鄰居們一直非常好奇你的去向,對此我有些擔憂。
因此,昨天我和你的父親商量過後,決定搬到更遠的襯裙巷去。(①)
在那裏我們沒有認識的人,不過對目前的情況來說,這是一件好事。
鄰居史密斯太太聽說我們要搬走,特意送給了我許多織染廠的碎布,用來給新家做拼布地毯。
我做了兩個一英尺見方的小地毯,其中一個寄到了你那裏。
等我們搬到新家,我會再次給你寫信。
如果你有空閑的話,也要盡快給家裏回信,我們都等著你的消息。
愛你的媽媽”
格蕾絲拆開包裹,裏面正是信中提到的小地毯,看起來五顏六色的,質地柔軟,給人一種溫馨可愛的感覺。
她把地毯鋪在臥室的床邊,回到總管室,用羽毛筆蘸取墨水,開始寫回信。
“親愛的媽媽:
日安。
我在伊登莊園一切都好,請您和父親不必為此擔憂。
我的雇主埃塞克斯公爵大人,是一個寬容、溫和、慷慨的可敬紳士。
說起來,我在這裏的待遇好得超乎想象……”
格蕾絲列舉了莊園裏的種種補貼,又著重描述了自己的套房有多麽大,多麽舒適,以期盼著母親安妮能夠放心。
最終,她總結道:
“除了仆人的身份之外,這份工作幾乎無可挑剔,公爵大人得知我的情況,甚至還允許我預支這個月的薪酬。
我將其中十鎊隨信寄給您,希望您和爸爸能夠照顧好自己。
隨時期待著您的再次來信,另,請代我給愛德華以及艾米麗一個親切的吻。
思念你的孩子,格雷厄姆”
把吸墨碾往信紙上滾上一圈,未幹的墨水被上面的吸墨紙吸幹,格蕾絲點燃辦公桌上的小燭臺,開始加熱火漆。
把信封封好,用火漆印章蓋上好看的圖案,再貼上一枚黑便士郵票,即可等待明日清晨,和其他信件一起送出。
格蕾絲輕松愉快的心情持續了一整個上午,直到突如其來的工作,打斷了她這種思鄉的情緒。
廳堂小工送來了一張便條,原本是應該送到公爵大人手上的,但公爵大人不在莊園,於是他就把便條送到了格蕾絲的辦公室。
便條上的署名是布雷恩先生。
原來報紙登了尋物啟事好幾天,金發夾的主人遲遲都沒有出現。
布雷恩先生只好用最笨的辦法——用放大鏡觀察發夾內側的刻字。
一般在貴金屬首飾上,都有金匠的姓名和首飾的完工日期。
這枚金發夾是二十六年前完成的,制作它的金匠,如今已經老眼昏花了。
治安隊的人費了不少力氣,才讓這位老人明白他們的目的,從他那本老舊的賬本上,找到了那位曾經的老顧客。
這枚金發夾並不是單獨一個,而是一對,由鄧肯夫人的母親海蒂娜·希爾訂購。
所以說,這枚金發夾最初的主人,應該是年輕時候的鄧肯夫人,或者說希爾小姐。
……
“難怪那天你和公爵大人去了比格納農場,那女人就一直裝病!我看命案一定和她有關!沒準沼澤地裏的腳印裏,就有一個是她的!”
布雷恩先生認為取得了重大突破,興奮得在辦公室裏直嚷嚷。
“不,事情沒那麽簡單,至少在我看來,她沒必要這樣做。”約瑟夫回家後聽到格蕾絲的報告,就立刻帶她趕了過來。
由於下午外出騎馬,他現在還穿著騎馬裝。
“她一定是心虛,所以才會裝病。”布雷恩先生就像一只聞到了罪惡氣息的大狗。
約瑟夫給了格蕾絲一個眼神,示意她來說。
“布雷恩先生,您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?”
“什麽意思?”
“兇手是一個能在白天,冷靜地跨越十幾英裏拋屍的人,這樣的人,會用這麽拙劣的表演掩蓋罪行嗎?如果她不做出暈倒這樣引人註目的舉動,我們反而根本不會註意她,不是嗎?”
“可是……”
格蕾絲翻開筆記,說道:“請先聽我說完,我和農場的女工們曾經聊了很久,根據雞舍女工的說法,鄧肯夫人那天為了招待我和霍恩先生,全天都在家,一點鐘的時候,她還讓女工用新鮮的雞蛋準備了三杯蛋酒。”
需要招待客人的日子,女主人突然去了很遠的沼澤地裏,行兇殺人,即使拋屍的另有他人,鄧肯夫人坐馬車一個來回,也要三個多小時。
除非比格納農場的仆人們都是瞎子,否則又怎麽可能註意不到呢?
而且當天格蕾絲和霍恩先生最先去的就是近處的比格納農場,那時候鄧肯夫人還一臉平和。
如果她真的是殺人犯,剛剛殺完人沒多久都能表現得如此平靜無波,卻在屍體被發現後,突然變得脆弱不堪、萎靡不振,那這個人的前後反差也太大了。
“可是她的東西出現在……”
約瑟夫給了布萊恩先生一個同情的微笑,“在她自己家的農田裏。”
布雷恩先生洩氣地往後一靠,很沒體統地倚在高背椅上,“哦,這可算不上是證據……”
畢竟他們也不能確定,這枚金發夾,就是在案發當天丟的。
不過這事,還是要問一問鄧肯夫人的貼身女仆才行。
貼身女仆保管著女主人的首飾,想必對此是最清楚的。
格蕾絲以仆人的身份,從比格納農場的小門,拜訪了鄧肯夫人的貼身女仆。
“您是說,您撿到了夫人的金發夾?”鄧肯夫人的貼身女仆好像隨時要笑出聲,“可是,夫人並沒有丟失什麽首飾呀!”
格蕾絲攤開手帕,“就是這一枚。”
女仆的表情僵在了臉上,“不,這不可能,我今天早上還在夫人的首飾盒裏看到了它,怎麽會丟了呢?”
貼身女仆覺得自己的職業素養受到了質疑,不信邪地跑到樓上,過了一會兒,又志得意滿地走了下來。
“看吧!我就說那枚金發夾根本就沒丟!”
格蕾絲對比了一下,說道:“它們看起來完全對稱,應該是一對兒。”
女仆皺眉思索了一會兒,“你這麽說,我還真想起來一件事。”
“洗耳恭聽。”格蕾絲輕輕俯了一下身子,鼓勵她繼續說下去。
女仆食指搭在下巴上,擡頭思索,“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,當時鄧肯先生和夫人剛剛結婚兩年多,我也只是剛剛應聘成為貼身女仆。”
她的鼻子皺了一下,“當時的女管家哈德森太太在我工作第一天,就嚴厲地警告了我,奉勸我千萬不要對夫人的首飾起貪念。她還告訴我,夫人的前一任貼身女仆就是因為偷竊了夫人的金首飾,才被辭退的。”
說罷,她指著格蕾絲手裏的金發夾說道:“我來這裏的時候,金發夾確實只有一個,所以我想,沒準那個女仆偷走的就是這一枚。”
這時鄧肯夫人以一種驚人的速度,沖到了樓下的仆人大廳,猛得抓住格蕾絲的雙肩,“把它還給我!哦不,我可憐的喬治亞娜!”
還沒等格蕾絲做出反應,鄧肯先生就帶人跑了進來,迅速地架走了鄧肯夫人。
“夫人一定是被那件事嚇壞了,最近才會說胡話。”貼身女仆尷尬地無所適從。
樓上傳來鄧肯先生的怒吼聲。
“阿比蓋爾,如果你認為我還有身為丈夫的尊嚴的話,就該停止去想這件事,不要再提那個該死的名字了!”
作為一個體面的紳士,連“該死的”這種詞匯都出來了,格蕾絲立刻就明白,自己應該趕緊離開。
於是他和鄧肯夫人的貼身女仆道了別,飛快地離開了比格納農場。
不過剛才那一會兒,她就看出來,鄧肯夫人的氣色確實不太好,只不過那種狀態,倒不像是身體出了什麽問題,反而像是精神上的狀態不怎麽好。
令格蕾絲疑惑的不僅僅是這一點,還有另外一點。
喬治亞娜是誰?她的名字又為什麽會涉及到鄧肯先生“身為丈夫的尊嚴”?
這可真是讓人一頭霧水。
好好的禮拜日,格蕾絲卻忙了一整個下午,直到天徹底黑了,才回到莊園。
而且一回來,她就一頭紮進了公爵大人的書房,開始匯報工作。
貼身男仆喬治已經快要嫉妒得冒煙了。
在他眼裏,格蕾絲就是個擅長鉆營的小人,一個禮拜的時間,就取代了他這個“公爵最器重的仆人”。
喬治十分幼稚地在書房門口“哼”了一聲,氣鼓鼓地通知女仆,讓她把公爵大人的大衣從洗衣房拿回來,他要親自打理。
女仆怕被罵,趕緊應了聲是,一路小跑著去了外面的洗衣房。
書房裏,格蕾絲拿著公爵大人寫得便條,以及一枚銀幣,出門遞給了小聽差,讓他送到治安隊去。
他們準備查一查鄧肯夫人之前的貼身女仆,看看這枚金發夾,是怎麽流落到鄧肯家的農田裏去的。
在格蕾絲看來,這件事有很大的可能性,是兇手或者幫兇在陷害鄧肯夫人。
作者有話要說:
①襯裙巷是倫敦有名的舊物市場,早期因為生產襯裙而得此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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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父親的腿已經漸漸好轉,但醫生告訴我們,要想痊愈,他還需要休息兩個月。
愛德華和艾米麗已經學會了如何翻身,我也養好了身體,可以做一些簡單的家務了。
鄰居們一直非常好奇你的去向,對此我有些擔憂。
因此,昨天我和你的父親商量過後,決定搬到更遠的襯裙巷去。(①)
在那裏我們沒有認識的人,不過對目前的情況來說,這是一件好事。
鄰居史密斯太太聽說我們要搬走,特意送給了我許多織染廠的碎布,用來給新家做拼布地毯。
我做了兩個一英尺見方的小地毯,其中一個寄到了你那裏。
等我們搬到新家,我會再次給你寫信。
如果你有空閑的話,也要盡快給家裏回信,我們都等著你的消息。
愛你的媽媽”
格蕾絲拆開包裹,裏面正是信中提到的小地毯,看起來五顏六色的,質地柔軟,給人一種溫馨可愛的感覺。
她把地毯鋪在臥室的床邊,回到總管室,用羽毛筆蘸取墨水,開始寫回信。
“親愛的媽媽:
日安。
我在伊登莊園一切都好,請您和父親不必為此擔憂。
我的雇主埃塞克斯公爵大人,是一個寬容、溫和、慷慨的可敬紳士。
說起來,我在這裏的待遇好得超乎想象……”
格蕾絲列舉了莊園裏的種種補貼,又著重描述了自己的套房有多麽大,多麽舒適,以期盼著母親安妮能夠放心。
最終,她總結道:
“除了仆人的身份之外,這份工作幾乎無可挑剔,公爵大人得知我的情況,甚至還允許我預支這個月的薪酬。
我將其中十鎊隨信寄給您,希望您和爸爸能夠照顧好自己。
隨時期待著您的再次來信,另,請代我給愛德華以及艾米麗一個親切的吻。
思念你的孩子,格雷厄姆”
把吸墨碾往信紙上滾上一圈,未幹的墨水被上面的吸墨紙吸幹,格蕾絲點燃辦公桌上的小燭臺,開始加熱火漆。
把信封封好,用火漆印章蓋上好看的圖案,再貼上一枚黑便士郵票,即可等待明日清晨,和其他信件一起送出。
格蕾絲輕松愉快的心情持續了一整個上午,直到突如其來的工作,打斷了她這種思鄉的情緒。
廳堂小工送來了一張便條,原本是應該送到公爵大人手上的,但公爵大人不在莊園,於是他就把便條送到了格蕾絲的辦公室。
便條上的署名是布雷恩先生。
原來報紙登了尋物啟事好幾天,金發夾的主人遲遲都沒有出現。
布雷恩先生只好用最笨的辦法——用放大鏡觀察發夾內側的刻字。
一般在貴金屬首飾上,都有金匠的姓名和首飾的完工日期。
這枚金發夾是二十六年前完成的,制作它的金匠,如今已經老眼昏花了。
治安隊的人費了不少力氣,才讓這位老人明白他們的目的,從他那本老舊的賬本上,找到了那位曾經的老顧客。
這枚金發夾並不是單獨一個,而是一對,由鄧肯夫人的母親海蒂娜·希爾訂購。
所以說,這枚金發夾最初的主人,應該是年輕時候的鄧肯夫人,或者說希爾小姐。
……
“難怪那天你和公爵大人去了比格納農場,那女人就一直裝病!我看命案一定和她有關!沒準沼澤地裏的腳印裏,就有一個是她的!”
布雷恩先生認為取得了重大突破,興奮得在辦公室裏直嚷嚷。
“不,事情沒那麽簡單,至少在我看來,她沒必要這樣做。”約瑟夫回家後聽到格蕾絲的報告,就立刻帶她趕了過來。
由於下午外出騎馬,他現在還穿著騎馬裝。
“她一定是心虛,所以才會裝病。”布雷恩先生就像一只聞到了罪惡氣息的大狗。
約瑟夫給了格蕾絲一個眼神,示意她來說。
“布雷恩先生,您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?”
“什麽意思?”
“兇手是一個能在白天,冷靜地跨越十幾英裏拋屍的人,這樣的人,會用這麽拙劣的表演掩蓋罪行嗎?如果她不做出暈倒這樣引人註目的舉動,我們反而根本不會註意她,不是嗎?”
“可是……”
格蕾絲翻開筆記,說道:“請先聽我說完,我和農場的女工們曾經聊了很久,根據雞舍女工的說法,鄧肯夫人那天為了招待我和霍恩先生,全天都在家,一點鐘的時候,她還讓女工用新鮮的雞蛋準備了三杯蛋酒。”
需要招待客人的日子,女主人突然去了很遠的沼澤地裏,行兇殺人,即使拋屍的另有他人,鄧肯夫人坐馬車一個來回,也要三個多小時。
除非比格納農場的仆人們都是瞎子,否則又怎麽可能註意不到呢?
而且當天格蕾絲和霍恩先生最先去的就是近處的比格納農場,那時候鄧肯夫人還一臉平和。
如果她真的是殺人犯,剛剛殺完人沒多久都能表現得如此平靜無波,卻在屍體被發現後,突然變得脆弱不堪、萎靡不振,那這個人的前後反差也太大了。
“可是她的東西出現在……”
約瑟夫給了布萊恩先生一個同情的微笑,“在她自己家的農田裏。”
布雷恩先生洩氣地往後一靠,很沒體統地倚在高背椅上,“哦,這可算不上是證據……”
畢竟他們也不能確定,這枚金發夾,就是在案發當天丟的。
不過這事,還是要問一問鄧肯夫人的貼身女仆才行。
貼身女仆保管著女主人的首飾,想必對此是最清楚的。
格蕾絲以仆人的身份,從比格納農場的小門,拜訪了鄧肯夫人的貼身女仆。
“您是說,您撿到了夫人的金發夾?”鄧肯夫人的貼身女仆好像隨時要笑出聲,“可是,夫人並沒有丟失什麽首飾呀!”
格蕾絲攤開手帕,“就是這一枚。”
女仆的表情僵在了臉上,“不,這不可能,我今天早上還在夫人的首飾盒裏看到了它,怎麽會丟了呢?”
貼身女仆覺得自己的職業素養受到了質疑,不信邪地跑到樓上,過了一會兒,又志得意滿地走了下來。
“看吧!我就說那枚金發夾根本就沒丟!”
格蕾絲對比了一下,說道:“它們看起來完全對稱,應該是一對兒。”
女仆皺眉思索了一會兒,“你這麽說,我還真想起來一件事。”
“洗耳恭聽。”格蕾絲輕輕俯了一下身子,鼓勵她繼續說下去。
女仆食指搭在下巴上,擡頭思索,“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,當時鄧肯先生和夫人剛剛結婚兩年多,我也只是剛剛應聘成為貼身女仆。”
她的鼻子皺了一下,“當時的女管家哈德森太太在我工作第一天,就嚴厲地警告了我,奉勸我千萬不要對夫人的首飾起貪念。她還告訴我,夫人的前一任貼身女仆就是因為偷竊了夫人的金首飾,才被辭退的。”
說罷,她指著格蕾絲手裏的金發夾說道:“我來這裏的時候,金發夾確實只有一個,所以我想,沒準那個女仆偷走的就是這一枚。”
這時鄧肯夫人以一種驚人的速度,沖到了樓下的仆人大廳,猛得抓住格蕾絲的雙肩,“把它還給我!哦不,我可憐的喬治亞娜!”
還沒等格蕾絲做出反應,鄧肯先生就帶人跑了進來,迅速地架走了鄧肯夫人。
“夫人一定是被那件事嚇壞了,最近才會說胡話。”貼身女仆尷尬地無所適從。
樓上傳來鄧肯先生的怒吼聲。
“阿比蓋爾,如果你認為我還有身為丈夫的尊嚴的話,就該停止去想這件事,不要再提那個該死的名字了!”
作為一個體面的紳士,連“該死的”這種詞匯都出來了,格蕾絲立刻就明白,自己應該趕緊離開。
於是他和鄧肯夫人的貼身女仆道了別,飛快地離開了比格納農場。
不過剛才那一會兒,她就看出來,鄧肯夫人的氣色確實不太好,只不過那種狀態,倒不像是身體出了什麽問題,反而像是精神上的狀態不怎麽好。
令格蕾絲疑惑的不僅僅是這一點,還有另外一點。
喬治亞娜是誰?她的名字又為什麽會涉及到鄧肯先生“身為丈夫的尊嚴”?
這可真是讓人一頭霧水。
好好的禮拜日,格蕾絲卻忙了一整個下午,直到天徹底黑了,才回到莊園。
而且一回來,她就一頭紮進了公爵大人的書房,開始匯報工作。
貼身男仆喬治已經快要嫉妒得冒煙了。
在他眼裏,格蕾絲就是個擅長鉆營的小人,一個禮拜的時間,就取代了他這個“公爵最器重的仆人”。
喬治十分幼稚地在書房門口“哼”了一聲,氣鼓鼓地通知女仆,讓她把公爵大人的大衣從洗衣房拿回來,他要親自打理。
女仆怕被罵,趕緊應了聲是,一路小跑著去了外面的洗衣房。
書房裏,格蕾絲拿著公爵大人寫得便條,以及一枚銀幣,出門遞給了小聽差,讓他送到治安隊去。
他們準備查一查鄧肯夫人之前的貼身女仆,看看這枚金發夾,是怎麽流落到鄧肯家的農田裏去的。
在格蕾絲看來,這件事有很大的可能性,是兇手或者幫兇在陷害鄧肯夫人。
作者有話要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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